留学人员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须知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派遣报到通知》;
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落户介绍信》(持户口注销证明者需开具);
3、《毕业生登记表》(登记表先到东莞市人才管理办公室盖章;
4、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(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);
5、中国驻外使(领)馆出具的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;
6、留学期间的有效中国护照;
7、国内学历学位证;
8、毕业生身份证。
注: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各一份。
附流程图
东莞市人事局
回国前,中国驻外使(领)馆教育处(组)开具 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 |
回国后,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: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电话:0086-10-82301008 网址:www.cscse.edu.cn 地址:北京海淀区学院路15号,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319室 |
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:办理 派遣报到通知 落户介绍信(持户口注销证明者需开具) 电话:0086-10-82301008 网址:www.cscse.edu.cn 地址:北京海淀区学院路15号,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319室 |
接收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|
接收单位人事部门 或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档案室 办理调档手续(325室) |
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办理: 准予迁入证明 入户通知单 (持家庭户口本和集体户口卡者) (持户口注销证明者) |
派遣结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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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: 户口迁移证 |
各地派出所落户 |
落户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 |